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
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龙湾区装修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建设项目》及验收组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
龙湾区装修及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建设项目
建设单位:浙江佳立美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4年4月30日-2024年5月30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联系人:王浩 联系电话:0577-86866206、0577-86866207